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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婺)征2020第35号>
因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经规划意见书,拟征收 婺城 区 白龙桥镇 雅姜村及天姆山村 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基本情况
1、拟征收范围: 白龙桥镇雅姜村、天姆山村 (详见红线图);
2、拟征收目的: 道路用地 ;
3、拟征收面积: 28513.41平方米(42.7701亩) 。
二、其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规划意见书
2、红线图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