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婺城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6 月8日在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6日,我局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
联系人:阮子立 联系电话:13967954502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