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解决部分既有住宅“上下楼”和老年人“出门难”问题,对婺城区内条件成熟、业主意愿强烈的既有住宅进行加装电梯工作,为明确区政府资金补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政策的依据
1、《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号)。
2、《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我区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2、补助原则:
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3、补助标准:
(一)项目补助。
(二)考核补助。
4、补助程序
(一)补助申请程序。
(二)审核拨付程序。
解读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陆涛,金华市婺城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农转居拆迁安置科科长)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