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0W82703B/2020-4119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0-05-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5-20 17:09:13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一、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协助拟订美丽城建设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美丽婺城建设考核的辅助工作。(二)承担美丽娶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承担区域污染减排的辅助工作。(四)承担区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五)承担生态保护修复的辅助工作。(六)完成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共1个,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1、财政专户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52.29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52.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万元,占69.4%;其他收入1 16万元,占30.6%。

      (三)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52.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73万元,占60.68%;日常公用支出4.56万元,占8.72%;项目支出16万元,占30.6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06万元。

    (五)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4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社保缴纳及公积金缴纳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万元,占8.96%;卫生健康(类)支出1.49万元,占4.11%;节能环保(类)支出29.06万元,占80.07%;住房保障(类)支出2.49万元,占6.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 2.16万元,主要用于2名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09万元,主要用于2名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19万元,主要用于2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29.06万元,主要用于2名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 2.49万元,主要用于2名事业人员养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2万元,下降2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主要用于接待省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婺检查考察等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美丽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2个,项目为婺城区废弃物焚烧企业二噁英监督性监测和婺城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金额为16万元。

    三、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表述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中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