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20-38045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5-20 17:03:03 来源:婺城区委统战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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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婺城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委关于统战工作部署和重大统战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统战部各部门工作,确保统战各方面工作有序运转。

    2、负责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网络意见人士及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黄埔军校同学会、自由职业人员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特别是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推荐等工作。

    4、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主动地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负责指导基层统战工作和完成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侨务办公室: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健全侨务工作网络,加强与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系。

    3、服务工作大局,发挥侨务优势,积极为引智引资牵线搭桥。

    4、重视侨情调查、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5、做好新一代华人、华侨及出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

    6、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依法护侨工作。

    7、办理海外华侨回婺定居,华侨子女升学加分等涉侨事务。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指导帮助少数民族村制定经济计划并组织实施;争取上级扶持,并负责少数民族扶贫项目的审报和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辖区民族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办理民族成份的鉴定和更改工作。

    4、负责管理全区宗教团体、宗教事务,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非法建造寺庙教堂和擅自设立宗教场所等工作。

    6、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方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和鼓励宗教团体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二、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来源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省市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其他收入1、财政专户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515.77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515.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77万元,占70.34%;其他来源资金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省市补助收入0万元,占0%;非税收入0万元,占0%;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 153万元,占29.66%;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支出预算515.7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2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7.44万元,占59.61%;日常公用支出55.33万元,占10.73%;项目支出153万元,占29.6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2.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2.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7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27.2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22万元,占76.6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万元,占9.18%;卫生健康(类)支出15.04万元,占4.1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6.21万元,占9.9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5.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奖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退休人员护理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2.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3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区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委统战部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5万元,增长(下降)16.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67%。主要用于接待重点归侨侨眷、兄弟县市区民宗局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车改革后单位无保留车辆,因此无此项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婺城区委统战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市婺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1家参公事业单位及婺城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婺城区乡贤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13万元,增长34.57%,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入,响应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婺城区委统战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婺城区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婺城区委统战部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婺城区委统战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个,项目为水竹蓬村结对帮扶资金,金额为1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支出(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统战工作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用于华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方面的活动经费支出等。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为单位行政及参公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