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20-38044

  • 文件名称:

    婺城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5-20 15:35:12 来源:婺城区委组织部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婺城区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

     

    一、婺城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建议。

    2.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全区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区委管理领导干部和区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审批手续。办理我区省委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报批手续。负责全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选调生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政策研究。负责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负责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指导抓好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7.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

    8.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区委管理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等教育培训。

    9.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干部监督的政策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受理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10.负责全区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和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11.负责指导区直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和制订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区直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抓好区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12.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13.归口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4.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二、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组织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1;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组织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1397.29万元。

    (二)关于组织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0年收入预算1397.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29万元,占55.27%;其他收入1 625万元,占44.73%。

      (三)关于组织部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0年支出预算1397.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5.69万元,占45.49%;日常公用支出136.60万元,占9.78%;项目支出625万元,占44.7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组织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组织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72.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72.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万元。

    1. 关于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2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8.1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08万元,占75.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30万元,占10.53%;卫生健康(类)支出44.41万元,占5.75%;住房保障(类)支出61.50万元,占7.9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8.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6.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4.3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精简、退职、遗属人员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组织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组织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98万元,减少44.2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正常公务活动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20%。主要用于主要上级、兄弟县市来婺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工作考察、学习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应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实行车改,2020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组织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5.73万元,增长68.91%,主要是正常人员变动

    1. 政府采购情况

      2020组织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组织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组织部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组织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9个,项目为招才局专项工作经费,金额为10万元;项目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经费,金额为30万元;项目为党员干部人才信息库维护及大组工网络运行维护费,金额为5万元;项目为干部档案管理,金额为5万元;项目为组织工作专项经费,金额为70万元;项目为干部比选工作,金额为10万元;项目为干部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金额为40万元;项目为干部在线学习网络平台维护费,金额为4万元;项目为工资系统开发服务经费,金额为20万元;项目为公务员管理专项经费,金额为20万元;项目为干部教育培训,金额为200万元;项目为党员关爱基金,金额为23万元;项目为党代表活动经费,金额为5万元;项目为领导干部考核及慰问经费,金额为8万元;项目为关工委专项经费,金额为8万元;项目为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金额为7万元;项目为老干部专项经费,金额为110万元;项目为组织史编撰工作专项经费,金额为30万元;项目为两新工委专项经费,金额为20万元。

    三、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表述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组织事务”指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支出;“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