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
一、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和《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区委办〔2016〕61号)精神,在原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挂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在原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婺城分局经省政府批准已经在城市管理方面集中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管理(人行道违法停车)等7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划入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人防、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1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二、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来源资金收入、其他收入1;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623.28万元。
(二)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4623.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8.84万元,占46.26%;其他来源资金收入500万元,占10.8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省市补助收入0万元,占0%;非税收入0万元,占0%;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为1984.44万元,占42.92%;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4623.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84.0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18.91万元,占35.02%;日常公用支出519.92万元,占11.24%;项目支出2484.44万元,占53.7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8.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38.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9.5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8.8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50.01万元,主要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58万元,占7.74%;卫生健康(类)支出76.05万元,占3.5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739.58万元,占81.3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57.63万元,占7.3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0.3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1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4.3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739.5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7.6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8.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9.02万元,下降31.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0.3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工作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使用的行政执法专用车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机财政拨款预算45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0.04万元,增长59.69 %,主要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所需费用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公车改革后,我局现使用的行政执法专用车产权已划转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5个,项目为洒水降尘作业费109.74万元、城市管理专项公用经费50万元、广告拆除专项经费70万元、“牛皮癣”清除保洁经费63.5万元、市区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项目经费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4.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