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20-38008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0-05-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5-11 16:22:32 来源:区府办 浏览量:​
    分享: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婺城区建筑业发展环境,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巩固建筑业在婺城区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为全面推进“都市经济创新城、美好生活幸福城”“双城”战略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政策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89号)。

    三、主要内容

    通过政策扶持,到2022年末,我区建筑业企业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达到10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建安产值年均递增10%以上,年建安产值达到70亿元。建筑业企业上缴税收年均递增10%以上。主要包括11个方面:

    1、指导思想

    2、发展目标

    3、促进区内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

    4、鼓励区外建筑业企业落户婺城

    5、加快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6、支持企业开拓外部市场

    7、鼓励企业建立大型建筑生产基地

    8、积极打造建筑业人才新高地

    9、优化服务环境

    10、奖励政策兑现

    11、附则

    四、注意事项

    1、本意见适用范围:工商和税务登记注册地在婺城区(不包括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设计、勘察、监理、检测、咨询类企业)。

    2、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婺城区委、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婺区委[2018] 81号)文件同时废止。

    解读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解读人:章小军,建筑企业管理站站长,0579-82216378)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