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2801/2020-43144

  • 文件名称:

    关于申报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0-1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申报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12-08 15:35:52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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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金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金人社发〔2020〕1号)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人社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20〕17号)中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类别和补贴标准进行申报,包括项目名称、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方式、资金预算以及资金来源等内容。

    二、计划填报

    各部门(单位)填写《婺城区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表》(纸质1份),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同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76621432@qq.com,无培训计划的进行零申报。联系人:郑子圭  联系电话:82225133。

    三、工作要求

    1、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同时,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按时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优先考虑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实际明确培训项目和目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和“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资金申报和培训管理,激发行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3、培训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及时做好培训人数和补贴金额的统计工作,报区人力社保局汇总上报。

     

     附件:

    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doc

    2、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3、婺城区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和资金使用计划表.docx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