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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新狮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草案)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北新狮区域功能,指导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新狮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控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控规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13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新狮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规划地块现场。
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或发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邮箱:jhghbsc@163.com;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824681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82368659。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5日
金华市区新狮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草案)公告
一、规划范围
东至芙峰街,南至北二环东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杭金衢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66.67公顷,合约1000亩。
二、功能定位
依托接力塘生态公园,将金华市区新狮单元02街区功能定位为生态环境优美、展示城市入城形象的居住功能区。
三、规划发展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66.6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5.16公顷;规划容纳居住总人口5200人。
四、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3.77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4.89%;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2.816公顷,商住混合用地0.96公顷。
规划于勤俭安置一期南侧地块配建1所9班幼儿园。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市委党校用地,允许作为教育设施用地改造,用地面积3.71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6.74%。。
(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在接力塘水库北侧新增供电用地1处(110kv对岳变),用地面积0.39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71%,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金华分赛区提供电力支撑,为城北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结合各地块内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分别于接力塘公园、高速公路匝道北侧规划公园内配建各一座公共厕所。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73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02%。
为完善城市主干路网,提高地块整体开发效率,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结构。规划在接力塘公园东侧增加3条支路,分别冰壶路西延段(规划红线宽度12米)、规划横一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规划纵一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拓宽芙峰街,规划红线宽度26米;在勤俭安置一期西侧增加一处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0.037公顷。
(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9.59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53.65%,主要为高速公路匝道南北两侧公园绿地。
结合迎宾大道沿线公园完善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及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6)公路用地
规划公路用地为现状保留高速公路用地,面积8.328公顷。
(7)非建设用地
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3.180公顷,其中水域面积1.909公顷;农林用地面积1.271公顷,为现状保留基本农田。
五、六线控制要求
规划区内共涉及红线(道路),黄线(市政基础设施),橙线控制(公益性设施),绿线(绿地),蓝线(水体)。
(1)红线控制(道路):街区路网在衔接上位规划及道路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形成便捷通达的主次干路网络。
快速路:北二环东路红线宽度80米;
主干路:迎宾大道红线宽度63米;
次干路:芙峰街红线宽度26米
支路:冰壶路西延段红线宽度12米、规划横一路红线宽度16米,规划纵一路红线宽度16米。
(2)黄线控制(市政基础设施):街区内黄线主要为一新建110kv变电站(对岳变),用地面积0.391公顷。
(3)橙线控制(公益性设施):街区内橙线主要为现状保留金华市委党校用地,允许其作为教育设施用地改造。
(4)绿线控制(绿地):街区内绿线主要包括沿杭金衢高速公路设置的50米宽防护绿地,北二环东路沿线20米防护绿地,以及公园绿地。
(5)蓝线(水体):街区内水体为接力塘水库及回溪,回溪的水面宽度保持现状不变。
附表一: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分类 | 用地面积(ha) | 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13.779 | 24.89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2.816 | ||
RB | 商住混合用地 | 0.963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717 | 6.74 | |
其中 | A31 | 高等院校用地 | 3.717 | ||
3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7.731 | 14.02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7.694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037 | |||
4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391 | 0.71 | |
其中 | U12 | 供电用地 | 0.391 | ||
5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9.593 | 53.65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24.576 | ||
G2 | 防护绿地 | 5.017 | |||
6 | H11 城市建设用地 | 55.161 | 100.00 | ||
7 | H | 建设用地 | 8.328 | ||
其中 | H22 | 公路用地 | 8.328 | ||
8 | E | 非建设用地 | 3.180 | ||
其中 | E1 | 水域 | 1.909 | ||
E2 | 农林用地 | 1.271 | |||
9 | 合计 | 66.670 |
附表二:配套服务设施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数量 | 所在地块 | 建设要求 |
1 | 服务设施 | 幼儿园 | 1 | 02-22 | 规划配建,班级规模9班;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
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 | 2 | 02-02、02-17 | 结合规划公园,接力塘公园配建,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 ||
室外综合健身场地 | 2 | 02-02、02-17 | 结合规划公园、接力塘公园配建 | ||
2 | 交通设施 | 社会停车场 | 1 | 02-20 | 为独立占地社会停车场,配建停车位不少于15个。 |
3 | 公用设施 | 公共厕所 | 2 | 02-01、02-17 | 每处控制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
变电站 | 1 | 02-18 | 规划新建110kv对岳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