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940352B/2020-42458

  • 文件名称:

    机构信息

  •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0-11-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机构信息

    朗读

  • 机构名称:金华市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方式:0579-82147903
  • 办公地址:华龙南街88号5楼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00-17:30
  •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的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参战民工伤亡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综合科、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下设金华市婺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