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通知

日期:2020-11-25 11:17:09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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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

为减轻投标人投标成本,深化投标保证金制度改革,优化我区招投标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27日起全面启用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业务(以下简称电子保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自2020年11月27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且招标文件中明确接收电子保单为投标保证金的一种形式。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单;

3、电子保单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4、投标人不按照操作手册载明的步骤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保单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咨询方式: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联系电话:0579-82487077;

2投保专员联系电话:13173680523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518号(非工作日正常营业)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