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以2018年度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基础,抽取长山乡、雅畈镇、安地镇、城中街道4个单位开展财政决算审计,覆盖面达23%。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1.2018年4个乡镇(街道)预决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乡镇(街道) | 长山乡 | 雅畈镇 | 安地镇 | 城中街道 |
预算收入 | 4379.38 | 5698.19 | 6443.12 | 1,962.07 |
决算收入 | 3826.21 | 5051.92 | 5846.15 | 1,839.19 |
收入执行率 | 87.37% | 89% | 90.73% | 93.74% |
预算支出 | 3935.51 | 5340.47 | 6220.12 | 1,764.01 |
决算支出 | 3935.51 | 5340.47 | 6220.12 | 1,764.01 |
支出执行率 | 100% | 100.00% | 100% | 100% |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预决算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符合相关要求。但审计中也发现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电力线路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多个工程项目存在合同价超最高限价问题。二是村污水改造工程等项目竣工验收后,长期未办理竣工结算。
(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购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未入账,转出资产未核销。二是出租资产租金未收缴,租赁合同租期超法定年限。
三、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及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婺城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从国有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对于工程项目超合同最高限价等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租金未收缴,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已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