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部门、企业:
为做好2020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金华市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金市职改办字〔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区所有的企业单位,从事机电、能源、轻纺、材料、信息、安全、石化、食品加工、交通、建设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程序
2020年职称申报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通过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审核推荐。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人员申报平台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登入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报送婺城区经商局。
(四)召开评审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三、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四、申报要求
(一)任职时间。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2020年度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继续教育暂不作必备要求。
(三)个人社保缴纳。申报对象累计缴纳社保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其中在现单位(即职称申报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申报对象在浙江省内缴纳社保的,系统可自动采集。申报对象在浙江省外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缴纳清单。
(四)单位公示。单位审查通过前必须将申报对象公示表格(从系统中导出)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业绩信息。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对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等信息的,需要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申报真实性。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执行,初级职务评审费100元/人。
五、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仍不作为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3.今后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4.送审材料截止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各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区经商局 吴 岑 联系电话:82227580
区交通局 李竞丝 联系电话:82350850
区住建局 金晓阳 联系电话:82307732
区人社局 葛瑶霜 联系电话:82368078
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
金华市婺城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