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洪彬辞去金华市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19日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洪彬辞去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免去其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洪彬辞去金华市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19日金华市婺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洪彬辞去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免去其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