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婺城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婺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79-823389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司法局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为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婺城区政府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领导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把推进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现实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主要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责任科室,规范工作规程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拓宽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坚持网上与网下结合、一般与重点兼顾、内容与形式对应。依托区政府网站,按规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答复群众申请事项。充分运用“婺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常态化地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听取意见,促进沟通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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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2.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
3.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提升门户网站自助服务功能。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提升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区府办安排部署,及时更新维护好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群众关心的信息板块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广大群众。
三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拓宽信息渠道,提炼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政务信息,使信息质量和总量有较大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