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9-37820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4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4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6-14 00:00:00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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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姜俭清代表:

     

    你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加强农业固废物回收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是著名的花卉苗木之乡,花卉苗木种植是我区农村重要的支柱产业,辖区内大量农民从事花卉苗木的培育,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固废物,这些农业固废物回收利用价值低、回收难,因此大部分被随意丢弃,这种状况与建设美丽乡村、美丽田园格格不入,已严重影响一些乡镇农村的生态环境。目前,这一问题已引起区政府的重视,但由于废弃营养钵等历年累积,量多面广,回收工作量巨大,回收后处置也还存在很大难度。

     

    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局已于2018年着手开展农业固废物回收和处置的调研。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我区近几年年新增农业固废物数量约1500吨,其中主要是塑料营养钵,约1200吨,这些塑料营养钵价格极低,且附着泥巴基本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塑料营养钵是高热值石油化工产品可以焚烧处置,但据了解,目前金华热电厂设备还达不到环保无害化处置要求;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做到无害化焚烧,但该公司每年环保排放指标不包含农业废弃物的处置,且安排的指标已处于饱和状态(主要安排医疗固废物、农药废弃包装物,化工产品及病死禽畜尸体等),其无害化处理价格昂贵,极不合算。若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在政策协调上还存在困难。

     

    目前,我局拟订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固废物收集与处理管理办法》,拟采取区、乡镇和村共同管理的体制,做好责任分级的落实,对使用营养钵等的种植户实行保证金制度,建立村定点收集、乡镇统一回收的管理体制,确保田间的农业固废物的彻底处置。同时,通过耕地地力补贴和耕地保护奖补政策,加大这项工作的管理力度。

     

    下一步,我局就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将向区政府作专题汇报,请区政府组织协调,并作出决策,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农业固废物回收和处置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农业农村局  
    2019年 0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