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9-37819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89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8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6-14 00:00:00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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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何志新 等 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为企业用地补办手续 疏困减负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疏困减负,优化民营企业的经商环境,是当前做好“三服务”工作的最重要目标。截至5月底,全区共参与走访5.8万人次,走访对象9.1万人次,收集问题3627个,已解决3184个,解决率为87.8%(其中难点交办问题294个,已解决276个,解决率93.9%),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简化不动产登记证补办手续问题。根据我区有关部门的研究,认为凡符合厂区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密度,并且不涉及消防、安全生产等的企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可直接前往不动产登中心窗口办理。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降低企业遗留违建处罚标准的问题。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关于放开企业办理临时建筑审批的问题。市区于2014年停止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若企业为扩大再生产,确有建设临时建筑的需要,建议企业可按永久性建筑进行报批。

    我区将继续按照“家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及金华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竭力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区府办  
    2019年 0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