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9-37816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3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婺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婺31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9-06-14 00:00:00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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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蒋震中 等 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将城北综合园区基础设施管护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5年,城北综合园区体制调整,纳入婺城新城区管理,新城区管委会设立城北综合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北综合园区的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的养管,所有经费由婺城新城区单独进行安排。2017年,城北综合园区体制再次调整,原新城区管理的职责全部划转给新狮街道管理,建设和管理经费问题没有明确。

    由于新狮街道原先没有城北综合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养管的职责,区财政也没有安排年度经费预算。但随着城北开发建设指挥部的设立,城北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开发建设内容重新报上议事日程,全面改造城北区块整体形象,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区、人才生态最优区、长三角花卉休闲产业示范区。目前已经完成区域调研、委托编制完善、制定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指挥部架构和责任体系等前期工作,城北综合商贸体开发建设已经完成前期征地签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北开发建设,区政府明确城北开发建设由城北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运作,资金由区财政通过城北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安排。经过和区财政局的对接,在市区市政和环卫体制统一的情况,城北综合园区基础设施养管的经费统一纳入区财政预算。如果市区市政和环卫体制没有响应的明确,则城北综合园区基础设施养管由新狮街道负责,费用由区财政予以全额预算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区府办  
    2019年 0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