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蒋春法 等 1 名代表: |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出台婺城区超高超面积村民违法建房处置办法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近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三改一拆”工作的落实,我区违法建房的乱象得到了显著改善。在违法建房处置过程中,我局作为协同单位,在区“三改一拆”办的牵头下,做好相关方面的配合工作。 今年5月23日,我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婺城区“无违建”创建中部分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婺无违建创建办〔2019〕1号)。该办法适用于2014年1月1日前全区二环路之外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上既有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经区常务会第49次会议通过,且已下发我区各乡镇,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目前正在组织开展蒋堂镇的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在总结该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区启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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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2019年 06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