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7756566P/2019-33668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莘畈乡

  • 成文日期:

    2019-03-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9-03-22 13:32:09 来源:莘畈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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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婺城区莘畈乡概况

    莘畈乡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西南山区,距金华城区44.5km,东与岭上交界,西与龙游县社阳乡相邻,南连塔石乡,北接汤溪镇,全乡区域面积73.04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总人口5988人。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搞好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行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市场、食品卫生、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6.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莘畈乡政府预算含乡政府本级以及不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

    二、莘畈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莘畈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补助收入、其他收入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莘畈乡2019年收支总预算905.59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9年收入预算90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12万元,占49.26%;省市补助收入5.5万元,占0.61%;其他收入453.97万元,占50.13%。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9年支出预算905.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21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97万元、农林水支出58.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8.17万元,占47.28%;日常公用支出44.43万元,占4.91%;项目支出432.99万元,占47.81%。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莘畈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46.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莘畈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6.1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17.7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13万元,占72.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9万元,占1.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36万元,占12.1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8万元,占4.81%;住房保障(类)支出39.96万元,占8.9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7.73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7.4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5.1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文化员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5.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离退休及精简、退职、遗属等方面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5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3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96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下降4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0%。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乡对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城不接待,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莘畈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莘畈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莘畈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莘畈乡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