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市婺城区人力社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人才专项经费的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拟定市、区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和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区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管理区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等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统筹事业单位、机关工勤退休人员相关待遇政策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劳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市区统一的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人力社保部门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部门属区劳动仲裁院、部门属区就业处、部门属区农保处、部门属区劳动监察大队、和部门属区医保处预算。
二、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社保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13万元、其他收入569.8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634.9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34.97万元。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634.97万元。
(二)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63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13万元,占65.1%;其他收入569.84万元,占34.9%。 (三)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634.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8.82万元,占58%;日常公用支出191.31万元,占11.7%;项目支出494.84万元,占30.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5.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65.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08万元。
(五)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5.1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7.47万元,主要是编制内人员增加、项目安排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55万元、占2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26万元、占58.5%;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91.08万元,占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1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与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事务36.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与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33.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49.5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72.6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等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18.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等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4.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77.0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3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6.5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退休干部管理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8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本局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1.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5.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95万元、津贴补贴266.24万元、奖金276万元、绩效工资2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万元、住房公积金9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
公用经费8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7万元、物业管理费2.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12.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9万元、生活补助6.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9万元。
(七)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人力社保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力社保部门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1万元,下降3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慰问招揽留学人员、业务培训等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根据区实际情况,由于出国境经费的特殊性,预算不分解到具体单位,而由区政府按总量予以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5%。主要用于接待人才招考中的考官接待、高层次人次引进、其他地区调研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本级预算、部门属区劳动仲裁院、部门属区就业处、部门属区农保处、部门属区劳动监察大队、和部门属区医保处预算5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63万元,下降8.9%,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人力社保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人力社保部门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人力社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1个,项目为人才发展基金,金额为1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指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办理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