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调整婺城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细则的建议

日期:2019-03-11 11:08:54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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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女儿户招婿的问题

根据现行政策,未婚男子满法定婚龄可以按3人审批,而满法定婚龄的未婚女子无法单独立户审批。此政策主要考虑中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婚嫁观念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下步制定政策时,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

2、原农业户籍迁入村改居社区人员的问题

我区陆续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股份制改革,现行的建房审批政策也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进行修改,对此我们会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3、列入城中村改造村居的建房问题

根据《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4〕46号),目前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已全面停止农房审批。该政策为金华市政府制定的政策,婺城区无权进行修改。我分局也多次向金华市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此类意见,建议近期内无城中村改造计划的,恢复村民建房用地审批,以满足村民居住、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