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白 政〔2018〕58号
各管理处、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及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要求,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底“婺城无欠薪”创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白龙桥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楼 鹏
副主任:汪道勇
成 员:陈 俊 张雅琴
下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汪道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俊、张雅琴兼任调解员。
二、 工作职责
1.遵循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受理本镇范围内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申请调解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将解决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和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复杂、疑难劳动人事争议作为工作重点。
2.了解、掌握本镇劳动关系状况,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3.排查化解可能引发劳动人事争议的事项及群众性突发事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
4.协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对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5.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
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