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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执法局“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精品示范街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广泛宣传、落实责任”推进“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打造街景容貌管理的精品和亮点,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品味。
二、创建任务
城东中队:东市街、胜利街(东)
城西中队:八一北街、回溪街
城中中队:西市街、八一北街、胜利街(西)
城北中队:八一北街、回溪街
新狮中队:东市街、迎宾大道(含八一北街段)
乾西中队:工贸街
白龙桥中队:宾虹路、临江西路
三、创建标准
1.摊点入市、入店经营,无流动摊贩。
2.门店经营规范,以店面门窗为界,无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作业(含洗车、修车)等行为;占道促销,施工占道及堆放经相关部门许可。
3.人行道及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无破损、断字缺亮、倾斜,无安全隐患;无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横幅、条幅、气球、拱门、巨幅等;无占道灯箱广告。
5.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含玻璃门窗)和市政公用设施外观整洁美观,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
6.沿街建筑物、构筑物无私搭乱建行为,遮阳棚(雨棚)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
7.挖掘道路经相关部门许可。
8.施工场地隔离护栏设施规范,施工进出口道路硬化,有冲洗设施,有沉淀池。无带泥上路、路面污染、污水外流现象,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9.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无饲养(含圈养)家禽(畜)行为。
10.沿街店铺实行门前三包。
11.人行道上车辆停放有序。
12.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曾仁标副局长任组长,吴小平党组任副组长,指挥中心主任朱满秋任办公室主任,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组织、部署“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审议制定创建工作的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疑难事项;督导各中队“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分调查摸底、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4月)
各责任中队对照创建标准,组织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报指挥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
各责任中队根据创建标准,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示范街区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落实任务,在创建过程中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做好台账,突出创建成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沿街商户和广大市民对“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对照创建标准逐条进行查漏补缺,做好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准备。机动中队做好“精品示范街区”人行道违停车辆的抄牌工作,督查科做好对“精品示范街区”的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考评,考评结果列入中队年终考核。
六、结果运用
督查科和中队互查过程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人行道上有10辆违停车辆未抄牌的扣1分;督查科从5月份开始每月出一期“精品示范街区”检查通报,排名前三的中队分别加0.5分,排名末三的中队分别扣0.5分,考评责任单位为督查科,扣分项列入中队月度考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扎实开展“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示范带动。切实发挥“精品示范街区”的典型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研究推动示范街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机制,使示范街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
(三)广泛宣传。广泛宣传“精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街创建经验,营造示范街创建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