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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由任何疑问,请联系:婺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222099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财政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分管局领导把关、相关科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和负责答复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信息公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定期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财政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基础性工作。根据需要,2017年重新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咨询电话、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并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更新。通过网站发布统计资料,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对统计数据、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7条,其中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二)主要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人代会后,我局在3月2日将《关于金华市婺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报表及时在《今日婺城》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2017年,全区部门预算应公开50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50个,占100%;部门决算应公开50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50个,占10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以婺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布财政工作职能、工作机构、工作动态、财政通告、财政预决算、财政工作总结计划等内容;二在局宣传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局行政职能、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以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流程等业务指南、法律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今日婺城》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一人,相关业务科室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额外政府信息公开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7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财政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