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55)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及船闸工程——电站部分钢盖板制造安装工程

(180055)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及船闸工程——电站部分钢盖板制造安装工程

日期:2018-02-05 14:36:56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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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及船闸工程——电站部分钢盖板制造安装工程已由浙发改设计【2013】209号批复,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衢江婺城段航运开发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包含门库盖板、导水机构上部盖板、电站吊物孔盖板、32.5层廊道阀门盖板、灯泡头上部钢楼梯等部件的制作与安装工程及附厂房下游段雨水管制作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  48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航运枢纽

2.4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工程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8如本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的,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3、3.4、3.5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 ~2018年2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7、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58号(交通大楼)4楼会议室 

 

招 标 人:衢江婺城段航运开发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航运枢纽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金衢路199号赛伯乐18楼

联 系 人:屈先生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20325

联系电话:0579-82251151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