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7756566P/2018-3367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莘畈乡

  • 成文日期:

    2018-02-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8-02-12 09:15:53 来源:莘畈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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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

     

    一、莘畈乡政府概况

    莘畈乡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西南山区,距金华城区44.5km,东与岭上交界,西与龙游县社阳乡相邻,南连塔石乡,北接汤溪镇,全乡区域面积73.04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6148人。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搞好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行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市场、食品卫生、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6.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莘畈乡政府预算含乡政府本级以及不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

    二、莘畈乡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莘畈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补助)、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莘畈乡2018年收支总预算373.46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莘畈乡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37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35万元,占87.9%;其他收入45.11万元,占12.1%。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莘畈乡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373.4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7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11.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98万元,项目支出26.07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莘畈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8.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15.73万元,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莘畈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3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73.3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方面资金未拨入,以及一些项目经费未拨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5.73万元,占65.7%;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类)6.9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25万元,占1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83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类)32.64万元,占1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5.15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0.58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6.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文化员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4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3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48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6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1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莘畈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33%。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乡对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城不接待,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莘畈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莘畈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莘畈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