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39)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吊桥至终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180339)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吊桥至终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日期:2018-10-24 09:12:43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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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吊桥至终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吊桥至终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内容为下塔石村吊桥至终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 15.3 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实际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

2.4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仅限注册地在婺城区内(不含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8年7月、8月和9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可为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

4.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2018年7月、8月和9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如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65 周岁之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复印件;

4.5 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可为网上下载的电子证书);

4.6“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4.7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8提供婺城区企业200万以下小型项目交易证。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2018  10 26 ~ 10  29 日(上午10: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塔石卫生院对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下塔石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                                            单位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

联系人:赵剑                                                                            联系人:方鸿燕

联系电话:15958411147                                                      联系电话:18329065737

2018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