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09Y/2017-29166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17-09-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7-09-12 15:30:53 来源:区城建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一、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拟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6、指导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节能减排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建设局本级决算、所属金华市婺城区白蚁防治站、婺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金华市婺城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和所属金华市婺城区城建监察大队决算。

    二、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7,64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76.84万元,占总收入93.8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635.87万元),占总收入66.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2,115.84万元,占总收入 27.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7.89万元,占总收入0.36 %。上年结转收入439.97万元,占总收入5.76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6,887.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4.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54.1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140.15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06.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9.28万元,项目支出6,131.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9.69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14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549.73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24 %。,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万元,占0.0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6万元,占0.00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4.228605万元,占0.00352%;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654.06万元,占0.0949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954.118474万元,占0.8645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7.7517万元,占0.01565%;其他支出(类)支出140.147993万元,占0.0203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6.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75万元,2016年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9万元,2016年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6年决算为654.0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0.57万元,2016年决算为30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9.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89.78万元,2016年决算为49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960.02万元,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652.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79.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万元,2016年决算为69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9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4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3.73万元,2016年决算为5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56.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汇总)

    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3.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60万元、津贴补贴137.74万元、奖金59.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65万元、伙食补助费18.22万元、绩效工资29.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45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住房公积金37.48万元;

    公用经费5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3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1.66万元、邮电费1.89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差旅费1.22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租赁费10.28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9.59万元、委托业务费1.48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政府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79.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政府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4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政府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考察及上级视察快餐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建筑工地大检查、危房排查之类的活动增加。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人次,共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6万元,主要用于所有下属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出车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所属金华市婺城区白蚁防治站、婺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金华市婺城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和所属金华市婺城区城建监察大队。共计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9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扩大统计范围,上一年度年是2个单位,今年是6个单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2.9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26.73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处的市政园林环卫日常养护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计划支出数959.91万元,实际支出652.91万元。绩效由中介机构评价及出具报告。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业务指标得分*70%+财务指标得分*30%

    81.38

    评价等次

    合格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