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列入2017年第二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批复》(浙财基[2016]3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五批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17]6号)文件精神,经项目村申报,乡镇初审;并经区农村综合改革成员单位联审。现将拟实施的婺城区2017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财政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 公示内容: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婺城区2017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计划和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 公示期限: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0日(7天)
三、 联系人:叶春明 电话:82225009
特此公示。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