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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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2016年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7-03-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16年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03 16:10:36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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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婺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由任何疑问,请联系:婺城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8222099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其中,我局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进行重点公开,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2016年,我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不乏亮点,主要表现为多载体,宽领域。多载体即我局不仅通过官方门户网站,也通过“婺城财政”微信公众号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我局每年还印制大量的制度汇编分发给预算单位。宽领域即我局政务公开所涉及的范围广,涵盖了政策法规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等等诸多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1条。

    (二)主要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后,我局在月23日将《关于金华市婺城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报表及时在婺城区财政局网站上公开。

    二是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公开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以婺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婺城区财政局网站、官方微博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布财政工作职能、工作机构、工作动态、财政通告、财政预决算、财政工作总结计划等内容;二是在局宣传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本局行政职能、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以及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流程等业务指南、法律依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今日婺城》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因不属于我单位职责,在沟通联系后,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6年度接受市民咨询数据无法准确统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办公室设专职工作人员一人,相关业务科室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本局未发生额外政府信息公开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财政干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