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婺财预[2017]17号)要求,现将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箬阳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8人;其他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其中行政退休1人;事业退休3人;遗属人员1人。
二、箬阳乡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箬阳乡2017年收入预算400.9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0.93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箬阳乡2017年支出预算400.93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2.7994万元、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10.38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3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911万元,农林水支出36.0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1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6.39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54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箬阳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