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村干部值班制度是村干部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村干部管理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提高为民办事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村两委干部。
二、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17:00。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村书记、主任(副主任)一般分别安排周一、周三值班。
三、值班任务
1、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民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民提出的问题。
2、负责处理突发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3、接待上级检查考核,上传下达各种信息。
4、更新村务党务公示栏内容。
5、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6、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
四、值班要求
1、村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值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村书记请假并委托其他干部代班。
2、公开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原则上要求在值班室,若因工作原因离开,要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群众求助或上级通知在5分钟内到值班室。
3、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接受群众监督,值班记录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考核
镇党委每月对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要求在岗值班的在全镇范围通报,并扣除书记、主任相应考核分数;连续两次镇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值班的,对书记进行约谈;连续3次或一年内累计5次的扣除相应考核分数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一村干部一年内累计3次发现未按规定值班的启动免职程序。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