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全面深化和升级我镇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治水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按照“系统化、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要求,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主要任务
2017年5月底前,建立健全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湖泊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沟、渠、溪、塘等小微水体。
到2017年底,按照《婺城区剿灭劣V类水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全面消除劣Ⅴ类水。
到2020年,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镇用水总量控制在5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5%和18%,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 %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全镇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库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水库、山塘、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处理工作,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7年,化肥减量1.8吨,农药减量1.3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0%,处置率达到90%,推广商品有机肥9吨。
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严防畜禽养殖整治反弹回潮,2017年第三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运行合格率达到100%,网格化巡查到位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将保留的养殖场全部创建成美丽牧场,2017年创建5家。
加快水域水产养殖规划编制,明确禁限养区和可养区,对不符合养殖水域规划的网箱养殖、珍珠养殖等,进行专项整治和清退。完善洁水渔业政策,研究制定山塘洁水渔业实施方案,扩大洁水养渔实施范围,开展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改造试点工程。鼓励生态养殖,到2020年构建生产与生态相协调、安全与高效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同步的现代生态渔业。
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优秀率达30%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30个村。推行池污分流改造,将洗涤污水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从源头上破解池塘等小微水体洗涤用水污染难题。
3.城镇污染治理。2017年,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2公里,琅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达50%以上。2020年,全镇农村污水处理率保持在70%以上,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2017年,日处理能力1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终端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加强混接、错接、漏接雨污管网排查纠正,持续开展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深化“六小行业”整治。
4.河道清淤。科学有序清淤,加强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的检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和利用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定期检测水体淤积情况,建立健全清淤轮疏长效机制,确保清淤常态化,完善清淤资金补助办法,对产权属于乡镇、街道、村或村民小组的按池塘面积大小进行补助。2017年,完成河道清淤整治1.5公里,清淤13万方。到2018年,完成河湖库塘清淤30万方。
5.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2017年,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到2020年,完成重要江河入河湖排污口设置规划,全面取缔和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全镇供水管网改造,大幅降低漏失率,全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项目禁止使用国家淘汰的用水器具。全镇住宅推广使用节水型家庭卫生器具,提高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到2020年,全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3.加强水源保护。建立饮水水源安全保障机制,成立水源保护执法队伍,加强水源保护监管,完善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至2020年饮用水水质达到II类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物理或生物隔离,创建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至2020年,全镇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9%,全镇饮水安全质量水平得到巩固提升。完成全镇家庭一户一表改造。
(三)加强河库管理保护
1.严格河库岸线空间管控。推进重要江河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编制,严格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到2020年全区主要河湖分级制订《水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2.严格水域管理。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水域补偿机制,严禁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到2020年,河道违章建筑全面拆除。实施拓浚河道、退田还湖,拆违还江,增加水域面积。
3.规范河道采砂。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健全采砂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科学编制采砂规划,划定重要河道禁采区。依法加强监管,严禁非法采砂。
4.推进标准化管理。开展河长制工作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规范推进治水。制订和完善乡镇自来水厂运行管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标准。制订入河排污口管理标准,农牧生产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善乡镇自来水厂运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标准化管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管理试点。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目标。按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水。到2020年,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
2.提升河道水环境改造。实施河湖绿道、景观绿带、堤防闸坝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创建以河湖或水利工程为依托的水利风景区,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巩固“清三河”成效。强化“清三河”长效机制的执行力度,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全面实施“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不断加强河湖水面保洁工作,保持河湖塘渠各类水体洁净。2017年,全面剿灭劣Ⅴ类水,河湖保洁全覆盖。到2020年,不断扩展河湖水体保洁范围,基本实现小微水体保洁全覆盖。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源头保护。科学设置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河湖源头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河湖源头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
2.加强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江河湖库水量调度方案,科学调度生态流量,确定并维持河湖库塘一定的基础水面率,保障河道断面水生态环境最小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生态水位。建立蓝藻监测、预警、应急机制,通过科学配水等手段,及时遏制和消除蓝藻的爆发。
3.提高水系流畅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大力实施“引水入塘”工程,对于无外部活水,且引水成本高昂的小微水体,安装太阳能水泵,利用太阳能发电从地下引水,增强河湖库塘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
4.加强森林湿地保护。采取稳定堤岸、恢复植被等生态措施,保护岸带生态系统,减少河道渠化、硬化等工程性措施,防止池塘变水池、水渠变渠道。在河湖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实施封山育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禁止侵占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
5.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每年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4万尾以上。应用生态浮岛等技术,因时、因水、因地科学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质,抑制藻类过度繁殖。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完善治水工作法规制度。完善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制度体系,做到治水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水域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水域动态监管。落实水域管理、保护、监管、执法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水域、重点污染防控区、重点排污河段、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湖节点等进行视频实时监控。推进全镇河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河湖监管信息化。
3.加强日常河湖管理保护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取排水、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涉水违建等活动。
三、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1)镇、村级河长
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地区总河长,村内所有河流、湖泊分级分段设立河长。重要河道由当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村级河长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各地河长名单变动后应及时报送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
(2)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负责人
镇河长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治水办主任阮艳华兼任,副主任由副镇长、镇治水办副主任叶伟东兼任。
成员
镇河长办其他成员由徐顺强、牛林福、余 颖、曹 隽、叶土成、倪超健、包卫军、洪汝文、陆建平、吴方仁、戴信珍、吴建方组成。
工作职责
镇河长办对镇总河长及镇“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河长制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
(3)负责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定期报告(通报)河长履职情况、召开相关会议;
(5)负责推进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微信等公众平台建设;
(6)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健全完善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全镇以及各村干部,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二)健全完善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进度清单、时限清单、责任单位清单和责任人清单。对各河湖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湖)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人大政协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审议、专题协商,助推河长制落实。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河长制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小二”等社会和民间力量参与,借助第三方监测等方式,对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四)健全完善科学严密的监测监督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河湖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域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建立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省、市、区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检查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五)健全完善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河长制的舆论宣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起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宣传推进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治水。建立河长评优机制,树立工作典型,交流治水经验,进一步引导基层河长履好职、尽好责。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充分依托工青妇和民间组织,组建河长制工作宣传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要做好结合文章,搭建创建平台,把河长制工作与“两美”婺城建设、生态省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改造身边的环境。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高度自觉。
(六)健全完善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统筹、协调部署,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七)健全完善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美丽婺城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范围。制定河长履职考核办法,上一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涉水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河长责任。
初步建立全区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实现和地方各级信息化平台对接联通。通过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各地河长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