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2015年部门决算
一、安地镇人民政府概况
安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安地镇现实有56人,其中行政24人(仙源湖度假区4名,另2014年行政2人调走,2人调入);事业19人(10月份新录用2人);参公2人(其中仙源湖度假区1名);退休人员11人,其中行政退休8人,事业退休3人。另外,大学生村官1人(8月份辞职1人,9月份辞职1人);临时工5人,四类推介人员2人。精简、退职人员4人,遗属1人。
二、安地镇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101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98万元,其他收入262.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880.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51.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7万元、农林水支出106.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7万元、其他支出21.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6.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4.86万元,项目支出79.02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62.27万元。
2015年结转下年131.16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选举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58.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3.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6.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宣传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19.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10.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9.43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等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等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江河湖库流域治理与保护—其他江河湖库流域治理与保护0.17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等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共设施方面建设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共设施方面建设支出。
22、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4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1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补贴。
24、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0.73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22.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6、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8.1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4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邮政业支出—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4.74万元,主要用于村邮站运行经费。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7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1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万元,比上年下降246%。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18万元,比上年下降35%。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18万元,主要用于浙G82169、浙G0056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安地镇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6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80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安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地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借仙源湖度假区管委会公务用车1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喻斯村石岭头造地改田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79万元,未支出。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良。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实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0.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1.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2.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3.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2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