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婺财预执[2016]91号)要求,现将本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箬阳乡人民政府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8人;其他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其中行政退休1人;事业退休3人;遗属人员1人。
二、箬阳乡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合计68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1.85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65.18万元。
2015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30.31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支出合计616.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59.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7.58万元、城乡社区20万元、农林水130.52万元、交通运输11.1万元、住房保障17.44万元、其他3.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1.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63万元,项目支出189.24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86.06万元。
2015年结转下年64.27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359.18万,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和社会服务。
2、文化体育与传媒24.17万元,主要用于乡文化建设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工作。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7.5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等工作。
5、城乡社区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集镇建设等工作。
6、农林水130.52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等工作。
7、交通运输11.1万元,主要用于村邮站建设等。
8、住房保障17.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等工作。
9、其他3.3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下降(增长)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2.44万元,比上年下降33.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178批次,282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8万元,比上年增长25.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使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箬阳乡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8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0.01万元,增长30.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箬阳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箬阳乡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箬阳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良好。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12. 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