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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婺财预[2016]11号)要求,现将本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拟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6、指导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节能减排工作。
9、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住建局2016年收入预算54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9.7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住建局2016年支出预算549.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43.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54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机动经费1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