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区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337419,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邮政编码:321025)。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婺城区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要求完善《婺城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务网站等途径公开,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设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事指南等共160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已办理各类许可证等审批项目的具体情况、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按时办结10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因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8起,其中胜诉1起,原告主动撤诉7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完善了《婺城区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但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有: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发布局机关各科室以及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