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61N/2016-2836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6-03-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8 15:06:36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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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婺城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婺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79-82338907)。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区司法局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为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婺城区政府网以及婺城法治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落实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梳理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婺城区政府网以及婺城法治网上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

    2、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为确保公开信息涉密(保密)、涉稳(社会稳定)、涉法(行政许可法)、涉时(时限性)等方面工作,建立了公开信息审查确认制,即公开前需经过各处科室负责人把关,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内容包括部门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加大了行政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了在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同时对局机关的机构职能、下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相关服务类信息予以公开,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查阅。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为广大群众方便查阅司法局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在婺城区政府网以及婺城法治网上专门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并在局机关公示公告栏中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几方面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程序公开,搭建一个平等、广泛、深入的信息沟通平台。

                                                                                             婺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