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6-3797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6-03-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6-03-24 08:46:47 来源:区文体新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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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样式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6年部门预算

     

    一、金华市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艺术、文物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2. 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规划和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措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3.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本系统文化人才建设规划;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事业的科技研究.应用和开展建设。

    4.监督管理全区印刷复制业,拟订印刷业管理有关措施和办法,依法查处非法印刷活动和非法印刷品。依法对有关单位和机构的出版活动进行监管。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考古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6.统筹管理文化、体育事业经费,监管文化、体育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文化、体育系统的干部、职工;组织指导文化、体育系统业务人员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

    7.综合管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组织指导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开展社区文化、农村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抓好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的建设。

    8.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技研究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指导发展和规范体育市场。

    9.指导文化.体育有关社团、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文华体育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去文化执法大队,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文物办以及区体育运动学校。

    二、金华市婺城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5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7.4 万元,省市预算内补助收入1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587.9万元。

    1.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61.98万元,公用经费40.42万元,机动经费16万元,项目支出69.5万元。

    2.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9.51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3.02万元,三.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519.51万元,其中43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行政日常公用的支出,16万元用于机动经费支出,69.5万元是专项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遗属人员的离退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7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7.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