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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婺城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婺城区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及园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共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wuc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婺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电话:82225741,电子邮箱:jhwcqgk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及时反馈信息收集,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保留报纸、电视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新改版。现已形成了新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婺城分站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打通各政府网站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了信息共享,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只需在后台上报信息,信息审核员就可以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各政府网站间无障碍发布,实现了“一网报送,全网公开”的信息公开新模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累计主动公开33047条。2015年,全区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1条。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1.机构信息:区政府领导、区政府机构、区府办领导、内设机构; 2.法规文件:法律法规、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令、区政府文件、区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规划总结: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重点工作、重点实事、重要会议、通知公告、领导活动、重大事项、政务动态; 5.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招考选调;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 8.监督保障; 9.公开年报。 (二)重点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一是加强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及时公开项目招投标及相关审批情况,通过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二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情况;三是依法及时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监督检查的情况。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的要求,区财政局牵头,继续做好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的公开。公开格式为预决算说明和预决算报表,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入决算总体情况、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了以基础信息系统、投诉举报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与社会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和食药监系统综合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基础信息系统主要收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企业的基本监管信息、区域监管责任 人员信息和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员信息,形成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查询服务。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动态、招标信息等,在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栏目结构功能,集中用于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预警警示等重要信息。同时,通过中国移动短信发布平台,不定时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自然灾害防护、电气使用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居家安全、逃生与急救等安全生产信息。 6.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52次。积极通过不同渠道、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其中,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解读政策稿件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及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7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办理并答复。 2015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1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49件,答复率达100%。其中,当场申请3件;信函申请126件;网上申请20件。在已答复的 14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6件;属于同意公开的4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6件;告诉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其他原因的1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审批、三改一拆等方面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被依法纠错3件;行政诉讼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其他情形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区行政机关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往年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对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 (一)面上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部门、单位对主动公开及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足,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深入研究。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设立,但人员还没有到位,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专业性不强且调动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深入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主动公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努力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金华市婺城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婺城区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及园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共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wuc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婺城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电话:82225741,电子邮箱:jhwcqgk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强化保密意识,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持续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规范性文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性文件,在文件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及专家的意见,及时反馈信息收集,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保留报纸、电视等传统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新改版。现已形成了新版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婺城分站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打通各政府网站之间的数据接口,实现了信息共享,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只需在后台上报信息,信息审核员就可以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各政府网站间无障碍发布,实现了“一网报送,全网公开”的信息公开新模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累计主动公开33047条。2015年,全区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1条。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1.机构信息:区政府领导、区政府机构、区府办领导、内设机构; 2.法规文件:法律法规、区政府工作规则、区政府令、区政府文件、区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规划总结: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工作报告; 4.工作动态:重点工作、重点实事、重要会议、通知公告、领导活动、重大事项、政务动态; 5.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 6.人事信息:人事任免、招考选调;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 8.监督保障; 9.公开年报。 (二)重点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行政审批涉及前置条件审批的,都制订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一是加强行政审批过程公开,及时公开项目招投标及相关审批情况,通过网站公开行政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二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情况;三是依法及时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开监督检查的情况。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及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通知的要求,区财政局牵头,继续做好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区政府门户网站预算决算的公开。公开格式为预决算说明和预决算报表,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入决算总体情况、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建立了以基础信息系统、投诉举报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与社会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和食药监系统综合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基础信息系统主要收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企业的基本监管信息、区域监管责任 人员信息和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员信息,形成完整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进行统计分析和提供查询服务。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动态、招标信息等,在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栏目结构功能,集中用于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预警警示等重要信息。同时,通过中国移动短信发布平台,不定时向全区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自然灾害防护、电气使用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居家安全、逃生与急救等安全生产信息。 6.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52次。积极通过不同渠道、方式回应解读情况,其中,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解读政策稿件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及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7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网站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提供网上申请、书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公开方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办理并答复。 2015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1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49件,答复率达100%。其中,当场申请3件;信函申请126件;网上申请20件。在已答复的 149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6件;属于同意公开的4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6件;告诉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其他原因的1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审批、三改一拆等方面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件,被依法纠错3件;行政诉讼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其他情形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本区行政机关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往年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对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 (一)面上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部门、单位对主动公开及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足,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深入研究。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设立,但人员还没有到位,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专业性不强且调动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深入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公开、主动公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努力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八、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婺城区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637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62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5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4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8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5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5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4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49 1.当面申请数 件 3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20 4.信函申请数 件 126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49 1.按时办结数 件 136 2.延期办结数 件 16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4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4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3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1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3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6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4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2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5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5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