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相关同志职务任免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
施青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息通信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以平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新狮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 军同志任巡防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巡防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杜洪良同志任巡防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杨军强同志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塔石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立芳同志任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新狮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吴和玉同志任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城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洪 峰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施健航同志任城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苏旭东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城东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潘 戈同志任城东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琅琊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唐永泽同志任新狮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城中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杜武权同志任乾西派出所所长,免去其白龙桥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春辉同志任白龙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乾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金有新同志任蒋堂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蒋堂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戴志生同志任塔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乾西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徐德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倪战兵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滕振霄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治安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职务;
黄海疆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职务;
叶 柯同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塔石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职务;
徐伟军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侦查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职务;
凌家正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侦查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郭宪奇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兼侦查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狮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 军同志任巡防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滕建清同志任信访科副科长,免去其新狮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齐一平同志任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乾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杰南同志任城中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新狮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方渭春同志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城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伊丽同志任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职务;
吴 强同志任新狮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国兵同志任新狮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乾西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 明同志任站前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琅琊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陈 剡同志任乾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刑事侦查大队信息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马科技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陆福宏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高佳平同志城中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丁 锋同志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方祖建同志白龙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辉华同志蒋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金智伟同志琅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建平同志雅畈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冯 斌同志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胡 波同志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胡建东同志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邵理根同志办证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中想同志情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 鸣同志城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高正江同志城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