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002592097W/2016-26913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10-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6-10-08 15:53:06 来源:区公安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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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婺城分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区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负责本区公安机关承担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对危害国内安全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预防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破案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5、负责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7、依照规定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8、负责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和劳动教养案件的报批工作。
        9、指导、监督消防管理工作。
        10、负责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1、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部门决算属于本级决算。

    二、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16,632.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79.42万元,占总收入99.0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27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7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1.8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 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其他收入1,206.51万元,占总收入 7.2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52.79万元,占总收入 0.92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16,280.66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007.51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2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67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675.2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24.38 万元,项目支出2,881.0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7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205.7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7776.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108.23万元,主要用于巡防人员、协辅警工资等治安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5.4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安全保卫等活动经费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172.0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刑事侦破案件过程中办案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42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工作中宣传、办案等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805万元,主要用于警用设备采购、社会治安监控建设等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557.1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0.2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9.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6.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41.18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组团人数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34.09 万元,比上年增长42 %。主要用于外单位来我局招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单位来分局考察学习次数较多;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19人次,共 34.09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60.66 万 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75.6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5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85 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 141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婺城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3.12万元,与上一年度开支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婺城公安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婺城公安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婺城公安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主要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主要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工作的支出,包括现场勘查、异地追逃、物证鉴定等。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 主要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反映公安机关开展其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未罗列项目的开支。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科学技术指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技术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对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补助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