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5-376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5-09-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15-09-23 10:51:20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金华市婺城区统计局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婺区政发〔2013〕21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通过对19个乡镇(街道)的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婺城区统计局和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第三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基本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注1〕活动的法人单位6353个;产业活动单位7138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16496个(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353

    100.0

        企业法人

    5086

    80.1

        机关、事业法人

    381

    6.0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886

    13.9

    二、产业活动单位

    7138

    100.0

        第二产业

    1865

    26.1

        第三产业

    5273

    73.9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6496

    100.0

        第二产业

    998

    6.0

        第三产业

    10683

    94.0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注2〕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09个,占26.9 %;制造业1613个,占25.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31个,占13.1%。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478个,占64.0%;住宿和餐饮业1239个,占10.6%;制造业967个,占8.3%(详见表1-2)。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0970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158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57049人,占33.4%制造业42600人,占24.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2735人,占7.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110人,占43.1%;制造业6446人,占19.7%;住宿和餐饮业5839人,占17.9%(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
    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合 计

    6353

    16496

    170970

    41581

    采矿业

    17

    10

    244

    76

    制造业

    1613

    967

    42600

    64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

    3

    975

    7

    建筑业

    132

    18

    57049

    118

    批发和零售业

    1709

    7478

    12401

    141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1

    5215

    4820

    9879

    住宿和餐饮业

    92

    1239

    2184

    583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4

    20

    1576

    42

    金融业

    70

    0

    2803

    0

    房地产业

    210

    2

    3349

    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1

    191

    4573

    53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7

    65

    2893

    2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

    0

    1202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3

    1012

    784

    3192

    教育

    221

    59

    10433

    334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

    85

    7255

    1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6

    116

    1871

    5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31

    0

    12735

    0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086 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9%,私营企业占87.9%(详见表1-3)。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5086

    内资企业

    5020

     其中:国有

    44

           集体

    56

           有限责任公司

    336

           股份有限公司

    38

           私营

    4415

    港、澳、台商投资

    29

    外商投资

    37

    二、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875.0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7.6 %,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2.4%。

     三、小微企业〔注3〕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86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78个,占34.5%;制造业159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8个,占9.6%。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65198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2509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0%;建筑业10122人,占5.9%;批发和零售业8219人,占4.8%;。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8.1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0.97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3%;房地产业111.39亿元,占12.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6.29亿元,占11.0%(详见表1-4)。

    1-4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

    (个)

    (人)

    (万元

    合 计

    4866

    65198

    4681408

    采矿业

    17

    244

    50276

    制造业

    1595

    32509

    15097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

    975

    128782

    建筑业

    114

    10122

    116506

    批发和零售业

    1678

    8219

    5708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

    1245

    68561

    住宿和餐饮业

    89

    1260

    352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0

    644

    26496

    房地产业

    185

    2232

    11139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8

    4073

    9629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3

    1448

    276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

    406

    3819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8

    767

    11565

    其他未列明行业

    99

    651

    13441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注4〕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2%。其中,节能环保产业3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06%;新材料产业1个,占0.02%。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22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7%。其中,节能环保产业30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2%;新材料产业220人,占0.2%。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

     五、主要经济结构

     201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0.1%;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6.0%;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3.9%。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0.6%;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3.5%;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9%。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28.4%;第三产业占71.6 %。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58.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1.1%。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8.5%;第三产业占91.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20.3%;第三产业占79.7%。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经相关部门批准,领取了准运证,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没有数据的以“—”表示。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金华市婺城区统计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法人单位1673个,从业人员43819人。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国有7个,占0.4%;集体19个,占1.1%;私营1529个,占91.4%。

    在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占0.4%,集体占1.0%,私营占74.1%(详见表2-1)。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7个,制造业1613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3个,分别占1.0%、96.4%和2.6%。

    在工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6%,制造业占97.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7%、8.7%和8.3%(详见表2-2)。

    表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1673

    43819

         其中:国有

    7

    158

               集体

    19

    404

              有限责任公司

    45

    4276

              股份有限公司

    6

    1716

              私营

    1529

    32459

    (二)资产总计和总资产贡献率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2亿元。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注1〕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7.6 %。(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指标名称

    全部工业

    规上工业企业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资产总计(亿元)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1673

    4.38

    262.00

    7.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非金属矿采选业 

    17

    0.02

    5.03

    5.1

    开采辅助活动 

    … 

    … 

    其他采矿业 

    0

    0

    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56

    0.16

    6.38

    13.1 

    食品制造业 

    55

    0.12

    5.93

    0.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6

    0.04

    4.40

    16.8 

    纺织业 

    51

    0.13

    3.23

    10.0 

    纺织服装、服饰业 

    82

    0.25

    12.19

    5.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4

    0.16

    2.25

    17.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

    0.07

    2.33

    4.9 

    家具制造业

    29

    0.12

    5.68

    7.9 

    造纸和纸制品业

    65

    0.11

    4.07

    8.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6

    0.16

    6.41

    4.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2

    0.11

    1.74

    3.6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

    0.01

    0.42

    4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7

    0.15

    7.27

    4.9

    医药制造业

    14

    0.14

    8.57

    14.2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0.003

    0.0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0

    0.22

    13.45

    7.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7

    0.36

    31.98

    10.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8

    0.06

    2.88

    4.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

    0.05

    3.55

    8.0

    金属制品业

    251

    0.60

    22.99

    5.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61

    0.38

    18.09

    4.2

    专用设备制造业

    67

    0.10

    9.51

    6.8

    汽车制造业 

    51

    0.31

    39.25

    6.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0.19

    12.27

    2.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7

    0.17

    16.10

    6.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

    0.02

    1.0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9

    0.06

    1.89

    29.7

    其他制造业 

    14

    0.01

    0.2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0.002

    0.1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0.01

    0.3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3

    0.10

    12.88

    9.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0.01

    2.34

    7.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0

    0

    (三)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注2〕(简称R&D,下同)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35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3%。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40.5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83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注4〕为1.12%。(详见表2-3)。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8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1件。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18299

        1.12

    制造业

    18299

    1.12

    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

    21

    0.20

    食品制造业

    11.6

    0.6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9.8

    7.30

    纺织业

    0

    0

    纺织服装、服饰业

    0

    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48

    0.43

    家具制造业

    26.6

    06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

    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

    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

    0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6.83

    1.89

    医药制造业

    340.26

    1.34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

    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40.84

    0.7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5

    1.0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0

    0

    通用设备制造业

    52.71

    0.70

    专用设备制造业

    195.5

    8.70

    汽车制造业

    299.1

    2.4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1.3

    1.2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43.9

    2.5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

    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14.5

    5.64

    其他制造业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

    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

    0

    (四)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注3〕(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 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4.3 %。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0.47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5.7%;R&D经费投入强度为6.0%,比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高 4.9个百分点(详见表2-4)。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4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6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76.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 51.2个百分点。

    表2-4 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0.47

    6.0

    1.医药制造业

    0.34

    6.0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

    0

    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0

    0

    4.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0.13

    5.9

    二、建筑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法人单位132个,从业人员57049人。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1 个,占全部建筑业法人单位的0.76 %;集体3 个,占 2.3%;有限责任公司20个,占15.2 %;股份有限公司1个,占0.76 %;私营 107个,占81.1 %。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15.2 %,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2%,建筑安装业占15.9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4.7%。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占全部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4 %,集体占 1.1%,有限责任公司占 75.2%,股份有限公司占 0.18%,私营占23.2%。按行业分:房屋建筑业占79.5 %,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18.7%,建筑安装业占4.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3 %。

    2013年末,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1407万元(详见表2-5)。

    表2-5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52

    57049

    671407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1

    230

    6994

    集体

    3

    621

    9039

    有限责任公司

    20

    42889

    366044

    股份有限公司

    1

    100

    3510

    私营

    107

    13209

    285821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房屋建筑业

    20

    45354

    376870

    土木工程建筑业

    32

    10675

    257527

    建筑安装业

    21

    265

    11589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9

    755

    25421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金华市婺城区统计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1709个,从业人员12401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4.8%,零售业占35.2%。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9.5%,零售业占40.5%。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8.5%;私营从业人员占67.0%。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8650万元。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80633万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8017万元(详见表3-1)。

    表3-1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709

    12401

    149865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1702

    12365

    1496404

     其中:国有

    12

    445

    350824

           集体

    15

    201

    29860

         有限责任公司

    100

    2149

    270231

         股份有限公司

    8

    988

    224611

         私营

    1504

    8309

    613451

    港澳台商投资

    4

    16

    957

     外商投资

    3

    20

    1289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批发业

    1107

    7384

    1080633

     农、林、牧产品批发

    48

    433

    279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2

    1380

    37702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24

    800

    3825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0

    130

    872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7

    131

    1512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12

    2421

    48588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42

    1274

    90295

     贸易经纪与代理

    82

    270

    23132

     其他批发业

    80

    245

    14197

    零售业

    602

    5002

    418017

     综合零售

    27

    1215

    16839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5

    365

    1558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0

    954

    5199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8

    260

    555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12

    766

    2244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70

    698

    11673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6

    256

    550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9

    113

    232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5

    390

    2949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88个,从业人员4780人,资产总计110446万元。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单位数占76.1%;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16.7%(详见表3-2)。

    表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88

    4780 

    110446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2

    3142

    39619

           集体

    3

    69

    805

         有限责任公司

    12

    459 

    19623 

         股份有限公司

    3

    282

    8951

         私营

    67

    798

    39677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其中:道路运输业

    40

    715

    41739

           水上运输业

    3

    14

    462

           航空运输业 

    2

    3

    52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29

    683

    24077

     仓储业 

    6

    58

    2544

           邮政业

    7

    3252

    40893

    三、住宿和餐饮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2184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2.17%,餐饮业占47.83%。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9.29%,餐饮业占40.71%。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1.52%;私营从业人员占48.31%。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78432万元。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114万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18万元(详见表3-3)。

     表3-3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92

    2184 

    78432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1

      177

    1656

           集体

    3

    12 

    102

         有限责任公司

    7

    700 

    42243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

    75

    1255 

    34344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住宿业

    48

    1295 

    70114

      旅游饭店

    11

    781 

    46668

      一般旅馆

    35

    483 

    23436

      其他住宿业

    2

    31 

    10

    餐饮业

    44

    889 

    8318

      正餐服务

    27

    681 

    7057

      快餐服务

    7

    42 

    237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104 

    41

      其他餐饮业

    8

    62 

    984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3个,从业人员1559人,资产总计458414万元。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91.8%;私营从业人员占37.1%(详见表3-4)。

    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83

    1559

    458414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10

    462

    55218

         股份有限公司

    2

    489

    386036

         私营

    168

    578

    17053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

    446

    4690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3

    547

    38879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3

    566 

    22709

    五、金融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69个,从业人员2797人(详见表3-5)。

    3-5  金融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9

    2797 

      货币金融服务

    12

    1902

      资本市场服务

    36

    219

      保险业

    11

    655

      其他金融业

    10

    21

    六、房地产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法人单位343个。其中,房地产开发210个,物业管理53个,中介服务78个。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3261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440人,物业管理1572人,中介服务232人。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750885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1733041万元,物业管理5576万元,中介服务业11829万元(详见表3-6)。

    3-6  房地产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和资产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343

    3261

    1750885 

      房地产开发经营

    210

    1440

    1733041

      物业管理

    53

    1572 

    5576

      房地产中介服务

    78

    232

    11829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1

    4

    50 

      其他房地产业

    1

    13 

    38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79个,从业人员4168人,资产总计964242万元。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3.5%;私营从业人员占56.6%(详见表3-7)。

    3-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479

    4168 

    964242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5

    934

    4562

           集体

    4

    219

    1107

         有限责任公司

    53

    499

    728873

         股份有限公司

    3

    48

    86219

         私营企业

    400

    2360

    141549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租赁业

    31

    124

    8262

     商务服务业

    448

    4044

    955980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2个,从业人员2415人,资产总计42515万元。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65.8 %;私营从业人员占64.0%(详见表3-8)。

    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52

    2415 

    42515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8

    190

    8326

           集体

    3

    23

    583

         有限责任公司

    14

    324

    6620

         股份有限公司

    1

    1

         私营

    100

    1546 

    22481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研究和试验发展

    12

    30

    764

     专业技术服务业

    80

    1751

    2954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0

    634

    12202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9个,从业人员768人,资产总计11575万元。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单位数占85.3%;私营从业人员占80.0%(详见表3-9)。

    3-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和资产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万元)

    合 计

    109

    768 

    11575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其中:国有

    3

    27

    476 

           集体

    0

    0

    0

         有限责任公司

    9

    92

    2816

         股份有限公司

    1

    0

         私营

    93

    614 

    8147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居民服务业

    41

    171 

    147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57

    504 

    6768

     其他服务业

    11

    93 

    3329

       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个。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0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59人。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428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0837万元。

    十一、教育

    201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21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3个。

    教育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43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160人。

    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402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36234万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201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9个。

    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25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990人。

     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12万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2640万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6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个。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7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78人。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8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263万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31个。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191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430个。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2735人。其中,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96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8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