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莘畈乡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西南山区,距金华城区44.5km,东与岭上交界,西与龙游县社阳乡相邻,南连塔石乡,北接汤溪镇,全乡区域面积73.04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总人口5929人。乡政府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莘畈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莘畈乡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莘畈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莘畈乡人民政府2015年收入预算25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6.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莘畈乡人民政府2015年支出预算256.1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44.24万元,农林水支出36.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4.72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34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1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统计工作人员的基本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13.7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农业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及集镇建设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15.92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林业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6.7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水利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
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7.4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文化员的基本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06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0.2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20万元,主要用于365便民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4.75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73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用于统计方面的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9.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政府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政府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政府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政府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