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410031610/2014-3263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通知

  • 服务对象:

    农民

  • 文件名称:

    关于畜禽养殖场禁止“乱排污水、乱倒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的通知

  • 发布机构:

    蒋堂镇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14-08-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畜禽养殖场禁止“乱排污水、乱倒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的通知

    日期:2014-08-05 12:21:22 来源:蒋堂镇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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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行政村、养殖场(户):

    根据婺区委办《婺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婺区政办《关于婺城区2013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镇已于9月下旬下发了《蒋堂镇2013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但近期来,仍有部分畜禽养殖场出现乱排污水、乱倒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的“三乱”现象,造成溪流河道水质污染、空气乌瘴、环境不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防治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殖场(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乱排污水、乱倒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的“三乱”现象。做到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畜禽粪便污水零排放。若发现被媒体采访曝光者,首选“三改一拆”之列,定为违法建筑整治对象。

    二、行政村干部要对村内养殖场乱排污水、乱倒粪便、乱扔病死畜禽的“三乱”现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责令其整改,从源头上杜绝“三乱”行为。在本辖区内有被媒体采访曝光,列入年终考核扣分。

    三、镇政府将随机查访,发现有“三乱”现象、群众有举报投诉或被媒体采访曝光者,将严肃处理。联合行动小组将予以强制关停拆除。

    望各养殖场做好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各行政村履行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把治理畜禽养殖的“三乱”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