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城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因此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街道办事处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下发后,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化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工委副书记任分管领,各领导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党工委领导班子坚持以“透明公开,实事求是”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负责政府信息主要领导审批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二)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我街道办事处根据婺城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婺城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初稿,今年,《婺城区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街道办事处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城东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于今年3月份完成《指南》和《目录》初稿修订工作,5月份在城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等13个制度。
(三)加大组织专题学习
通过培训和组织专题学习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障。让每位党政机关干部了解和熟知《条例》、理解《条例》,让全社会知晓《条例》的具体意义,才能使《条例》有实可依。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建设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二是加强《条例》工作制度,制定以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三是明确推行《条例》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条例》工作的流程,使得街道办事处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桃源街道办事处信息网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开设了“公众留言”、“领导信箱”以及“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截至目前,全县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120条,公众留言21条,接待公众300余人,并及时给予答复。处理各类上访事件3条,阻止未上访事件5条,解决疑难问题236条。目前,2008年以来各类信息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办事处2008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街道办事处2008年度没有收到任何申请行政复议,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街道办事处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现象有: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3.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们的机关干部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中,由于工作刚开始起步,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策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文件。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