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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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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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文件名称:

    婺城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14-07-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婺城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7-16 14:37:03 来源:婺城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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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大队、综合办和法制督查科:

    根据婺城区组织部和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金婺人社[2013]8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分局2013年度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及方法

    考核的对象为分局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施行)》等相关规定进行。

    二、优秀等次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婺城分局今年优秀等次人员名额控制在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即8-9名。经分局班子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科级干部1名,分局科室及中队内勤2名,中队干部3-4名,队员1-2名。

    优秀等次人选的产生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评定等步骤实行。

    1、民主推荐。分局综合办按以上四个类型制作推荐表格,分发给分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推荐。推荐产生15名候选人,即科级干部1名,分局科室及中队内勤3名,中队干部7名,队员4名。

    2、民主测评。分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测评分为单位测评和领导班子测评,其中单位测评按60%计算,领导班子测评按40%计算。

    单项测评计分公式:(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有效票数÷100=测评分值,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单位测评分×60%+领导班子测评分×40%=总测评分

    3、领导评定。分局班子领导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并报区组织部、人劳局审核同意后,确定分局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分局公告栏内公示5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分局全体同志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核规定,防止考核工作敷衍了事和弄虚作假。

    2、把握重点,确保考核的合理性。要把握重点,全面衡量;要把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

    3、严肃纪律,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凡在考核工作中,因拉票、说情、暗箱操作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奖励先进,确保考核的激励性。严格执行《公务员奖励规定(施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立功受奖人员应及时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