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职能,助推婺城赶超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收案17 057件、结案16 608件,法官人均结案数175件。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前茅。
一、强化依法办案,努力化解纠纷,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 768件,审结1 730件,同比分别上升27.7%和21%,判处罪犯2 559人。严厉打击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169件33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6人。妥善审理“万家购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黄金期货”非法经营等大要案,“万家购物”案受到20家国家级、省级媒体关注,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播报。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职务犯罪11件12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着重于挽救教育,适用非监禁刑718人,注重跟踪回访帮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科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依法加大适用财产刑,强化刑罚特殊预防功能。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9 294件,审结8 910件,分别同比上升36.8%和31.3%,解决争议标的16.1亿元。对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报酬等涉民生纠纷,注重调解,办结2 686件,调撤率71%,充分发挥保障民生和协调社会关系作用。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商事纠纷,及时依法裁判,倡导诚信经营,我院判决支持“假一赔万”的网络购物案,被评为浙江法院十大涉企典型案例。强化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81件,审结390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3.4%和18.2%。
着力解决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52件、审结58件(包括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和45%。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维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6件,占结案数的27.6%。依法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案件4件,行政机关败诉率占判决案件的13.3%。实行裁执分离,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受理并审结174件,同比下降69.8%。建立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向市区二级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推进司法与行政互动。
及时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5 772件,执结5 659件,同比分别下降1.6%和1.5%,实际执行率62.9%,执行到位标的7.9亿元。推进反规避执行,对131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措施。执结被执行人为党员干部等特殊主体案件11件。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指定专人查询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4 500人次,查得财产价值超6亿元。保全兼顾执行,财产保全721件,查封标的11.8亿元。开展无欠薪金华活动,执结欠薪案件276件,执行到位261万元。10月份开始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实现零佣金拍卖,成功拍卖16件,成交额4 340万元,节省佣金近100万元,比传统拍卖溢价25%。
二、践行司法为民,拓展便民措施,努力回应群众期待
强化诉讼便民。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标准化、便民化,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咨询、查询和交纳受理费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开展巡回审理、预约开庭、上门开庭987件,4个业务庭被评为区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十佳先进单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7 836件,适用率84.2%,并在全国率先审理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案件,审结265件,浙江卫视等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有效提升司法救济的便利和效率。财产保全引入担保公司担保机制,为90件案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2.12亿元,其中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担保41件,担保额度2 100万元。
保障诉讼权利。保障人权和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并重,完善指定辩护征询和沟通机制,为无条件请律师的被告人办理指定辩护156人次,占有辩护人案件的33%;为无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人犯指定志愿者担任“临时家长”。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调解成功120件,调解率80%,当庭履行率92%。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庭长接访约访、判后答疑制度,依法处置无理缠访闹访行为,累计接访278人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确有经济困难当事人准予缓减免诉讼费15件32.4万元,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免收诉讼费,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予以相应的司法救助35万元。
落实司法公开。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通互联网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审判执行案件进度。判决结案4 162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 270份,占判决案件的78.4%。开通法院微博,链接开庭信息,开展图文直播,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9次,让公众零距离接触司法,扩大自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实现随时点播,已有的数字法庭庭审录像率达99.8%。设立执行专区,指定专人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处理来信来访,受理执行异议等事务,推进执行公开。
三、紧扣中心工作,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重点工作实施。指派业务骨干直接参与“三改一拆”工作,对136件违法建房案件及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违法建房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同比减少417件;保障重点工程顺利进行,主动协助政府调处杭长客专线建设中造成90余户房屋受损纠纷;稳妥调处阻碍金华市中心医院东扩项目拆迁纠纷,促成拆迁户自动拆除房屋等。
扎实开展司法服务。成立由12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讲师团,开展进园区促发展,进社区促和谐,进校园促成长的“三进三促”活动40余人次,通过视频直播等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九峰职业学校5 000余师生上法律课,通过以案说法,为千名乡镇街道干部、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共受众近2万人,被评为全市法院“三进三促”活动先进集体。走访企业60人次,建立起联系企业和基层制度,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运用活查封、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和转型升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健全诉调衔接,累计引导调解1 357件,调处并司法确认1 211件。积极协助政府调处纠纷,成功平息世贸中心与1 600多户业主违约交房纠纷,化解多家企业600多名职工近700万元工资的劳资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份,采纳100%,推动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
四、坚持从严治院,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形象
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等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开展新年上班第一天升国旗、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廉政教育课、新任法官宣誓、新进干警院史教育第一课、初任法官岗位第一课等教育形式,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坚持抓党建促审判,强化队伍建设,被评为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示范单位。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并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开展的司法巡查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中突出问题,并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召开座谈会6次、发送征求意见函150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务督察,对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开展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巡查。在浙江法院开展百名律师测评法院活动中,总体评价名列全市法院第一。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从严治院,组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前往金华监狱警示教育、组织讨论警示录、忏悔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法官廉政提示手册等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意识。开发案件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廉政“防火墙”,实行实时监督和制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风险干预。
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安排93人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坚持开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疑难案件研讨和发改案件逐案评析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审判业务技能。实行青年干警一对一导师制度,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传帮带,建立青年法官下基层等制度,多渠道提高青年干警司法能力。
五、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联系沟通,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商事审判和刑事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通过旁听庭审、视察座谈、寄送资料等形式,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区两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2件。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9.1 %,居全省法院前列,知识产权案件率先尝试由2名法官和1名专家人民陪审员组成的“2+1”合议庭模式,专家陪审率100%,在全省法院推广。接受舆论监督,媒体参与旁听案件65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受理抗诉1件,部分改判1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一年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业务骨干流失严重;少数干警业务不精,审判作风不实,差错案件未见明显改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仅37%,居全市法院后位,部分案件行政机关只委托律师出庭;执行案件居高不下,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信访不信法、缠访闹访、威胁法官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进司法改革,坚持服务大局,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平安婺城、法治婺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切实贯彻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迎接司法改革的准备。按照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推进庭审录像、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构建与社会沟通平台,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探索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
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院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开门纳谏,竭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评判;坚持全面查摆“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人民司法领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使群众路线教育真正取得让人民满意的实效。
切实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重视民生保障问题,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医患纠纷、劳资欠薪等涉民生案件,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推进社会创新发展,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坚持监督保护协调相统一原则,着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完善执行五大体系建设,加大反规避和限制高消费力度,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
切实建设好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院,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预防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加强政治思想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巩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教育广大干警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不断提升做好群众工作水平。加强司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公正高效的司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